我曾跟老婆說她比較幸福 因為她愛我多過我愛她

愛人的人 決定權在自己手中 不會因為對方要求不要再愛而就停 除非自己不再愛了.

而被愛的人那天不再被愛 或要求再被愛 他沒有決定權

又想到曾有一位跟我們家有相同際遇的媽媽 說看了我的文章『如果你是慢飛天使的爸爸……』相當感動  *其實我們兒子狀況比她的小孩好 她跟她老公比我們偉大多了.

我只回她:
相信小孩很幸福 因為他有愛著他的父母
麻麻也很幸福 因為有愛著妳的老公
拔拔更幸福 因為能愛人就是一種幸福

*不過為愛而鑽不出牛角尖的朋友啊!
走不出情傷 是無法擁抱下一個幸福的.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阿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